赣县区位于江西省南部,赣州市中部,赣江上游,环绕赣州市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4°42′至115°22′、北纬25°26′至26°17′之间。全区总面积2993平方千米,截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1年),常住人口为57.63万人。区人民政府驻梅林镇。
赣县区地形以丘陵山地为主,地势东南高,中、北部低。东部和南部重峦叠嶂,其间夹有山间条带状谷地,海拔多在500至1000米之间;中部和北部多为丘陵,大小河流纵横其间,切割成众多丘陵盆地。全区最高点为小坪乡的水鸡岽,海拔1185.2米;最低处为湖江乡张屋村,海拔仅82米。境内河流密布,共有大小河流700多条。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年均气温19.3℃,年均日照1092小时,年均降雨量1076毫米,无霜期298天。
赣县区历史悠久,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始置县,因《山海经》所记“南方有赣巨人”而得名。另一说因章、贡二水于赣州合流成赣江,以此得名。历史上,赣县隶属屡经变易,先后属豫章郡、庐陵郡、南康郡、虔州、赣州府等。1949年8月14日赣县解放,1969年7月县治由赣州市迁至梅林镇现址。201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赣县,设立赣州市赣县区,以原赣县的行政区域为赣县区的行政区域。
赣县区行政区划现辖9个镇、10个乡:梅林镇、王母渡镇、沙地镇、江口镇、田村镇、南塘镇、茅店镇、吉埠镇、五云镇、韩坊乡、阳埠乡、大埠乡、长洛乡、大田乡、湖江乡、储潭乡、石芫乡、三溪乡、白鹭乡。全区共有14个居委会、276个村委会。
近年来,赣县区在多个领域取得显著成绩。2023年,被水利部公布为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同时上榜江西省2023年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单,并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2021年,上榜中国公平教育百佳县市,位列第22名。2019年,分别列入第一批和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原中央苏区片区、湘赣片区及长征片区)。2016年,被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赣县区作为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和绿色生态优势,正依托自身地理和资源优势,积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