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周口南大门,地处豫东南。总面积127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0万亩,全县总人口132万人,常住人口93万人,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常住人口31.81万人,农村常住人口57.40万人。城镇化率35.66%,常年外出务工人口30万人以上。辖12个镇、8个乡、3个办事处、566个行政村、30个居委会、1446个自然村。地势平坦,西北高东南低。主要河流有沙颖河、汾河、清水河等。地处暖温带南部,属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为季风半湿润气候,全年温度适宜,四季分明。年日照时数平均2094.9小时,年平均降水量785.1mm,无霜期历年平均为223天,年平均气温14.5℃。1月份最冷,平均气温0.2℃;7月份最热,平均气温27.5℃。
商水县历史悠久,夏、商属豫州。西周属沈国,豫州部。春秋为顿国(治今平店乡李岗村),前496年灭于楚。秦置阳城县(治今舒庄乡扶苏村),属陈郡。陈胜、吴广起义时,改阳城县为扶苏县。西汉县境置阳城、汝阳、博阳3县,属汝南郡。王莽新政时改博阳县为乐家县。东汉改阳城县为征羌县,汝阳、乐家2县未变。三国魏废征羌、乐家2县入汝阳县,属陈郡。晋属汝南郡。南朝宋在今县境内置汝阳郡,领汝阳、武津2县。北魏复置征羌县。北齐废郡,仍设汝阳县,属豫州。隋开皇十六年(596)析置溵水县。大业初年(605)废汝阳县入溵水县。皇泰元年(618)析置扶苏县。唐武德五年(622)废扶苏县入溵水县,属河南道。宋建隆元年(960)为避讳改称商水县,属淮宁府。金属陈州。元至元二年(1336)废项城、南顿2县入商水县,后3县复分置,属陈州。明洪武元年(1368)废商水县。四年(1371)复置,属陈州。清属陈州府。1913年属豫东道。1914年属开封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1932年先后属河南省第三区、第七区行政督察区。1947年设郾商西县。1949年郾商西县并入商水县,属淮阳专区。1952年撤销周口市(县级),改为商水县辖镇,县政府迁驻周口镇。1953年划属许昌专区。1965年属周口专区。1969年属周口地区。1975年县迁驻今商水县城。2000年属周口市。
商水县近年来获得多项荣誉。2024年6月,商水县被确定为河南省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2023年3月,商水县被确定为2023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拟表彰的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22年12月,商水县被认定为全国第七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022年7月,商水县被确定为河南省首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2021年,被命名为2021年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商水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商水县人口数量为96.05万人,位列周口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位,位列河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19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278位。2021年1月,2020年乡村振兴传播影响力县区排名发布,商水县位列第210名。2021年1月,第四批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名单出炉,商水县上榜。2020年6月,商水县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冀鲁豫片区)。2018年2月,商水县上榜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名单。2011年5月,中国科协命名商水县为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2004年,商水县位列2004年度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第63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