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乡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东南部,地处县境边缘,东面和南面与四川省接壤,距班玛县城驻地约72千米。灯塔一名为藏语译音,意为沟口;因境内有灯塔寺院(藏语名称为德木达)而得此名。
灯塔乡总面积约693平方千米,人口约0.1万,其中藏族人口占绝大多数,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九,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的牧业乡。全乡下辖格日则、青木达、科培3个牧业委员会,牧民群众主要从事传统畜牧生产。
从历史沿革来看,灯塔乡的建置经历了多次变动。1956年,灯塔地区为一区(任玉区)。1959年,改为任玉公社。1963年,从原公社中析置出灯塔乡。1968年,改为灯塔公社。1984年,复设灯塔乡。2002年,与原班前乡合并,机构设置延续至今仍称灯塔乡。
因地处青川交界地带,灯塔乡在区域交流、生态保护及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特点。乡域内草场广阔,河流纵横,是班玛县重要的牧区之一。由于海拔较高、交通相对不便,当地保留着较为完整的藏族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和民俗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