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滩乡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城区西部,其地名源于乡政府驻地所在的下辖方滩村。这是一个典型的库区乡镇,堵河横贯境内并由此汇入汉江,上有黄龙滩大坝泄洪,下有丹江库区淹没,独特的地理位置造就了这里山水相依的自然风貌。
方滩乡的西南方向分别与花果街办和黄龙镇接壤,东北方向则与郧县柳陂镇、五峰乡毗邻。辖区国土面积66.16平方千米,下辖7个行政村,48个村民小组,共有1662户,6026人,其中丹江库区涉及5个村,37个村民小组,1301户,4742人。全乡实有耕地面积362公顷,包括水田70公顷和旱地292公顷,并先后实施退耕还林269.5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74.4%。
在自然景观与旅游方面,方滩乡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堵河漂流和月亮湖山庄闻名市区内外,成为十堰城区乃至周边县市市民旅游观光、度假、休闲、避暑和回归大自然的理想去处。月亮湖山庄位于方滩乡,依托堵河清澈的河水与两岸秀丽的风光,从最初单一的漂流项目,逐步发展为集吃、住、游、娱乐、购物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中心。
方滩乡在生态建设与荣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就。2023年8月,被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命名为湖北省美丽城镇省级示范乡镇。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方滩乡2012至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2011年12月,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命名方滩乡为2011年度湖北省省级生态乡镇。这些荣誉充分体现了当地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努力。
从历史沿革来看,方滩乡的行政归属经历了多次变迁。明万历年间属郧阳府黄龙村管辖,清朝末年属郧阳府黄龙滩村巡检司署管辖,清嘉庆年间属郧阳府黄龙保管辖。民国时期先后属郧阳府黄龙六区和黄龙乡管辖。1947年郧县解放后,归属郧阳县、郧县黄龙区、十堰地区黄龙区等管辖。1971年撤区并社后属十堰市黄龙公社和平大队,1984年属十堰市花果区方滩乡方滩大队,直至1986年正式确立为十堰市张湾区方滩乡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