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湖阳镇,其地名可追溯至夏代。因古镇南面一千米处有徽子湖(现名七个堰),古人以水北为阳,故得名湖阳。
湖阳镇位于唐河县最南端,与湖北省枣阳市毗邻,素有“河南省南大门”之称。全镇版图面积15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2万亩。辖25个村(居)委会,28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8万人,其中回民3200人。湖阳镇历史悠久,是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的千年古镇,2016年还被评为第四批河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湖阳镇地势东高西低,东部为60平方公里的浅山区,西部为缓冲平原。境内有蓼阳河、蓼阴河、礓石河、草河、章河五条河流长年不息,自东向西注入唐河,归入长江。这里属亚热带气候,年降雨量约1000毫米,气候湿润,雨量充足,土地肥沃,极适宜农作物生长。古有“五湖围阳”的传说,盛产水稻,每到秋季遍地金黄,故有“金湖阳”之美称。如今全镇仍以农业为主,主要作物有小麦、水稻、玉米、棉花、芝麻、花生、无籽西瓜、优质苔蒜、唐酥梨、葡萄等,养殖业以黄牛、生猪、山绵羊为主。境内主要矿产资源包括大理石、石英石、石灰石、耐火石等。
湖阳镇文化底蕴深厚。据出土文物考证,此处是屈家岭到龙山时期的一个村部遗址。现存明万历十一年碑文记载:举功论荫,世封皋胄子于湖阳,名曰蓼国。汉唐以来皆为县。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南阳郡湖阳县为“故蓼国也”。古蓼国都邑在今湖阳镇,东北依蓼山,辖境约当于今河南唐河县南部、湖北枣阳市北部,向东包括桐柏、随州。湖阳遗址位于镇内,面积1.05万平方米,文化层厚1至3米,地表散存大量石器、陶片和红烧土,内含屈家岭、龙山文化及西周、汉代不同时期的文化堆积,是一处南北文化交融的典型原始社会村落遗址。湖阳公主墓也是当地重要的文化旅游景点。
湖阳镇历史沿革悠久:夏时起源,秦代廖氏始祖叔安因协助大禹治水有功,分封蓼国,国都置湖阳。春秋归楚,战国归韩。秦置二十四县,湖阳为其一。唐初为湖州,元设湖阳县,明清为湖阳保。1912年设湖阳区,1947年属唐南县湖阳区,1949年属唐河县湖阳区。1958年设立湖阳公社,1962年属唐河县湖阳区,1968年改为湖阳公社。1983年为湖阳乡,1985年10月撤乡建镇,称湖阳镇至今。
湖阳地处交通要道,豫49线穿境而过,是豫鄂交界的小商品、农产品交易集散地。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被确定为“全国500家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河南省重点镇”、“河南省边缘综合改革试点镇”、“河南省发展乡镇企业明星镇”等。至2001年底,全镇工农业总产值突破8.32亿元,财政收入达863.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200元。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迅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