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乡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东部,乡人民政府驻卡拉店,地名源自藏语“卡拉店”,意为黑桃村。全乡面积1239.5平方公里,人口约0.4万,距县城126公里。1953年设卡拉乡,1972年改为公社,1983年复置乡。
卡拉乡地势以山地为主,属于典型的川西高原峡谷地貌,自然风光壮美,森林覆盖率高,生态环境良好。乡内下辖卡拉、玛瑙、麻散、央沟、草坪、苦苦、田镇7个行政村,居民以藏族为主,汉族、彝族等民族和谐共居,民俗文化丰富多样。
乡内产业以农业和畜牧业为基础。农业主产玉米、马铃薯、荞麦等传统作物,经济林木包括花椒、核桃、柑橘等,为当地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畜牧业方面,主要饲养猪、羊、黄牛、牦牛等,其中牦牛养殖在高原地区具有特色优势。乡镇企业曾涉及采金、伐木等业,近年来在生态保护政策引导下,逐步向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
卡拉乡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民族文化,是木里县东部重要的乡镇之一。乡政府驻地交通逐步改善,为当地农产品外运和旅游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全乡在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下,积极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并注重生态保护与民族文化传承,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