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留车镇有着悠久的历史沿革和清晰的行政区划演变轨迹。建县前,此地属于安远县的双桥堡;建县后至清代,一直为双桥堡辖地。
1928年,这里被称为第二区,又称留车区,下辖留车乡、枫山乡、岑峰乡。当时,飞龙、余田、水背、田坑、石马、大同、陂下、垇上等村落分别归属菖蒲乡和南桥乡管理。1931年,留车区苏维埃政府正式成立,标志着红色政权在此扎根。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设立留车区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包括黄羌、枫山乡、岑峰、留车等9个乡。1957年1月改称第三区,1953年1月又恢复为留车区公所。1958年8月,当地成立红旗人民政府,并将原属南桥、菖蒲的飞龙、余田、水背、田坑、石马等地并入。同年12月,更名为留车公社。
1961年,行政区划再次调整,设立留车区,下辖留车、余田、芳田、石寨4个人民公社。1964年,上述4个公社合并为留车、芳田2个人民公社。1968年冬季,菖蒲公社所辖的大同、陂下、垇上划入留车辖区。1978年,留车与芳田再次合并,统称为留车人民公社。
1984年,全国推行撤社设乡改革,留车人民公社改为留车乡。1988年,随着城镇化发展,留车乡正式撤乡设镇,定名为留车镇,并延续至今。这一系列变迁,反映了留车镇从传统堡区到现代乡镇的完整发展脉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