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溪镇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其地名源于一段古老传说。相传唐代神龙年间,进士高鑑之子、国子监大学士高温乘船经过此地蝌蚪潭,见潭中有形似大象的巨石上下浮动,认定此处风水独特,遂从钱塘迁居于此,将此地取名“象溪”。象溪镇正是因溪中这块象状巨石而得名。
象溪镇于1992年建镇,是一个年轻且充满活力的新兴城镇。它地处浙南桃花源入口、浙江绿谷腹地,距离松阳县城21公里。东临板桥乡、裕溪乡,南邻云和县,西连大东坝镇,北与西屏镇、三都乡接壤。全镇地域面积12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972亩,山林面积14.5万亩,总人口约1.5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328人,以畲族为主,下辖3个办事处、35个行政村。
近年来,象溪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工业方面,形成了以矿产品开采加工、竹木制品、活性炭、建材水电开发等为主的五大支柱产业。农业方面,形成了以板栗、脐橙、名茶为主导的效益农业区域化格局,被誉为“浙江板栗之乡”和“浙江脐橙之乡”。2005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9亿元,财政税收2875万元,农民人均收入2841元,曾荣获全县乡镇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
象溪镇在多项荣誉评选中表现突出。2022年12月,被确定为浙江省现代商贸特色镇。2021年12月,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浙江省革命老区乡镇。2020年11月,被认定为第三批浙江省特色农业强镇(象溪果蔬特色农业强镇)。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象溪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2019年12月,入选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名单。
象溪镇拥有丰富的文化历史遗迹。雅溪口徐氏宗祠始建于明末,位于雅溪口村中,坐北朝南,占地面积约320平方米,为五开间两厢房泥木结构,天井石构雕刻图案精美,保留了明代建筑工艺,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明清时期,象溪属惠洽乡,民国时期历经多次行政区划调整,1950年设象溪乡,1984年改称雅溪乡和靖居乡,1992年撤销靖居区,合并两乡建立象溪镇。
象溪镇党委、政府锐意进取,在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平安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村镇建设、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信访综治、党风廉政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取得进展。通过党政班子成员挂钩包村、村级组织分类指导和“分类住村、联心创好”等运行新机制,象溪镇农村各项工作正朝着健康良性的轨道发展,展现出崭新的面貌和饱满的热情,迎接新的机遇与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