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村乡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中部,距县城仅2千米,地理位置优越。其地名源于原乡驻地的叶村村,因叶姓人最早在此建村而得名。乡人民政府原驻叶村村,后于1992年12月迁至现驻地河头村。
叶村乡北接斋坛乡,东北与望松街道、西屏街道交界,西面与新处乡相邻,南面与竹源乡相连。全乡总面积46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积536公顷,林地面积2660公顷。境内地势由西向东倾斜,西部为高山区域,千米以上高山有6座,山地占总面积的67.6%,耕地占11.7%。
境内水系发达,主要涉及松阴溪的两大支流——竹溪源和东坞源。河头村纳南岸东坞源之水,寺岭下村纳南岸竹溪源之水。松阴溪贯穿该乡东部,上与斋坛乡大路村相连,流经官田、叶村、河头、寺岭下等4个村,长约2千米。全乡共有山塘、水库5处,其中最大的为东坞水库,集雨面积52平方千米,正常库容1339万立方米。该水库不仅供应松阳县城西屏街道及郊区的生产生活用水,还承担着叶村乡、斋坛乡、樟溪乡、竹源乡、西屏街道共4乡1镇的农田灌溉任务。
叶村乡交通便利,瓦东公路和江南公路贯穿全乡。全乡共辖17个行政村,35个自然村,115个生产队。至2004年底,全乡总人口8160人,户数2663户,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77人。当地经济作物中,李等品种种植规模较大。
在荣誉方面,叶村乡于2021年12月被浙江省民政厅认定为浙江省革命老区乡镇(街道)。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叶村乡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2009年9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命名叶村乡为第六批浙江省省级生态乡镇。
从历史沿革来看,明清时期叶村乡属九芝乡,为十七都、上十八都、外十八都。1952年,泰芝乡分置叶村乡。1956年,泰芝乡并入叶村乡。1958年,改为红旗公社叶村大队。1959年,改为西屏公社叶村管理区。1961年,叶村管理区分置斋石玄公社后,改名叶村公社。1984年6月,改称叶村乡,此后建制延续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