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家沟镇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东北部,辽河中游西岸,距县城17公里。其地名由来颇具特色:因清代成村时当地盛产白蒿,得名“白蒿沟”,后经语音演变,转为今名“柏家沟”。
柏家沟镇历史悠久,旧时属开原县。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法库建制后,划归法库直隶厅,属正东路巡警分区。宣统二年(1910年)实行地方自治,归属法库东二乡,乡自治会驻地设在柏家沟村。民国二年(1913年)法库厅改县。民国十二年(1923年)实行区村制,属法库县第二区。此后历经伪满时期、国民党占领时期,区划多次调整。1948年2月属法库县第二区。1956年撤销区村制,分属大六家子、东头台子、柏家沟、大泉眼4乡。1958年2月并乡划归柏家沟,同年9月柏家沟、和平2乡合并为满天红公社。1961年、1962年先后划出部分区域。1968年成立柏家沟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改为柏家沟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实行乡村制,改为法库县柏家沟乡。1991年8月撤乡设镇,正式成立柏家沟镇。
全镇面积144平方公里,人口约2.6万。现辖柏家沟、小沟、刘大沟、蔡家沟、前山、头台子、二台子、大厦堡、小夏堡、龙家沟、党家街、肖家街、大六家子、小六家子、新立村、刘小船等17个村委会。交通便利,秀水河子至梨树的公路以及铁法矿区专用线横穿境内,为当地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柏家沟镇经济以农业为主,主产玉米。乡镇企业发展运输和农副贸易等业。近年来,该镇在生态建设与城镇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柏家沟镇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2014年7月,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柏家沟镇为全国重点镇。这些荣誉充分体现了当地在生态文明与城镇化建设方面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