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原名“长村”,因原古堡内村街较长而得名,后雅化为长春。位于福建省东北部沿海,霞浦县东南部,距县城约17.7公里,辖区面积153.6平方公里,人口约5.6万。1949年设长春区,1958年改公社,1984年改乡,1991年建镇。下辖洪江、渔洋垾、秋竹岗、长门、武曲、传胪、长春、武岐、文岐、埕坞、长溪、法华、赤沙、里城、外城、加竹、闾峡、蜘蛛网、斗米、积石、亭下溪、下洋城、渔家地、大京、小京、祖厝等27个村委会。
长春镇经济以农业和渔业为主,盛产海带、紫菜和对虾,是霞浦县重要的海洋经济产区之一。镇内拥有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其中传胪城堡是东冲半岛上除大京古堡外另一保存较为完整的古堡,建于明朝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城墙四周围满了古榕树,作为历史遗迹,吸引不少游客前往探访。此外,法华寺也是当地知名的古迹。
在荣誉方面,长春镇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2012年—2013年度,由环境保护部授予)和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2024年7月公布)称号,体现了其在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方面的积极成效。
长春镇的交通较为便利,从霞浦县城可乘坐前往下浒或长春方向的班车抵达。镇内各村依山傍海,自然风光优美,兼具历史文化底蕴,是闽东沿海一个以渔业为基础、生态旅游为特色的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