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山果树农场地处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其名称源于所在地的大台山。这座山丘不仅是地理标志,也见证了当地果树种植业的兴起与发展。农场以果树种植为核心,经过近百年的演变,从最初的私人合股果园逐步成长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国有农场。
大台山果树农场的历史可追溯至1923年。当时,由个人合股集资,在大台山建立了绥中县第一个果园——大台山果林公司。这是该地区现代果树种植业的开端。1949年,绥中县人民政府接管了果园,并更名为利民果园,隶属于绥中县企业科管理。这一时期,果园正式纳入地方国营体系。
1951年,农场被辽宁省农业厅接管,改称辽西省第四果园,标志着其管理权上升至省级层面。1959年,农场划归锦州市农业局管理,名称变更为锦州市大台山果树农场。1965年,锦州市将农场下放给绥中县,改称绥中县大台山果树农场,管理权再次回归县级。
1978年,农场重新被锦州市接收,恢复使用锦州市大台山果树农场的名称。1989年,锦西市升格为地级市后,农场划归锦西市农牧业局管理。经过多次隶属关系调整,农场始终保持着果树种植与生产经营的主业方向。
如今,大台山果树农场作为绥中县重要的果品生产基地,在苹果、梨等北方水果的种植与培育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农场不仅承担着果品生产任务,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地区果树种植业的历史传承。其发展历程折射出辽西地区果业从私营到国营、从县级到市级管理的变迁轨迹,是研究当地农业经济史的一个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