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有葛姓人家从河北马路岭迁此落户,故名葛家。葛家满族乡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境西北部,距县府约35.4公里,总面积106.8平方公里,人口约1.4万。该乡于1961年始建人民公社,1983年改设葛家乡,1984年正式改称葛家满族乡。
地理位置与交通:葛家满族乡地处绥中县西北部,绥(中)建(昌)公路过境,为当地出行与物资运输提供了便利条件。乡内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自然环境多样。
行政区划:全乡下辖广裕店、小盘岭、二道房子、木锨沟、平台子、黄土皮、葛家屯、鹦鹉沟、石棚沟、高立沟、陈家屯、新房子共12个村民委员会。
农业经济:葛家满族乡农业以粮食生产为主,主产高粱、玉米,同时兼产豆类、白梨、苹果等经济作物。其中白梨和苹果是当地特色农产品,在周边市场有一定知名度。
历史沿革:1931年,葛家地区属绥中县第八区管辖。1945年,改属绥中县第一区。1956年,葛家地区划分为葛家乡、二道乡,归宽邦区领导。1958年1月,二道乡与葛家乡合并为广裕店乡,仍归区领导。同年5月,又划分为二道、小西台子、葛家三个作业区,随后划归宽邦人民公社。1961年,正式成立葛家人民公社。1983年,撤销葛家人民公社,设立葛家乡。1984年,改称葛家满族乡,延续至今。
民族文化:作为满族乡,葛家地区保留了一定的满族文化传统和民俗风情。满族人口在当地占有一定比例,其独特的语言、饮食、服饰及节庆习俗,为这片土地增添了丰富的文化色彩。
葛家满族乡凭借其独特的地名渊源、清晰的行政区划沿革和以农业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构成了绥中县西北部一个兼具历史底蕴与民族特色的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