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高甸子满族乡,其地名由来与当地的地理特征和早期移民有关。历史上,这里曾是一片地势较高的荒草甸子,清乾隆四十五年(1781年),有田姓人家从山东迁来定居,最初得名“田高甸子”,后简称为高甸子。
高甸子满族乡位于绥中县西北部,距离县城约18公里,总面积110.4平方公里,人口约1.8万。乡内下辖18个村委会,包括高甸子、长岭子、古城子、小獐子沟、大獐子沟、转子沟、袁家屯、马鞍山、朱仙屯、苏兰、冯家、陈荫沟、狼洞子、东赵屯、西赵屯、刘把屯、糜子沟、顺山堡。2003年,原有的18个村合并为9个村。全乡农业以玉米、高粱为主,同时出产豆类、花生、苹果和白梨等经济作物。
在历史沿革方面,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绥中建县后分设四区,高甸子归城厢一区管辖。民国时期,绥中县分为八个区,高甸子隶属大王庙八区。1940年,在高甸子设立了村公所。新中国成立后,高甸子归属老十区管辖。1956年,设立区属高甸子区。1958年,改为高甸子人民公社。1983年撤社设乡,1984年正式改设为高甸子满族乡,成为绥中县辖下的一个满族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