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乡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西北部,距县城23公里,东与白云乡接壤,西邻盘谷乡,南与清凉镇毗邻,北与闽清县塔庄镇相连,202省道贯穿全境。全乡总面积51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60840亩,耕地面积9357亩,森林覆盖率达69.3%。辖8个行政村,总人口约9700人。
地名由来:红星原名雁门和坑门,因该村坑尾五角湾山形似大雁而得名。明万历年间,曾在此地建有官府粮仓,故又名官村。文革期间,认为“官”字带有封建色彩,选择有革命意义的词汇改名为红星,并沿用至今。
历史沿革:宋代为中和乡新丰里;元时为16、17都;明清时期仍属中和乡新丰里。民国初属北区,1936年属五区,1938年为雁凤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六区、白云区。1958年属白云人民公社官村管理区,1961年从白云人民公社析建官村人民公社。文革期间改为红星,1984年改为红星乡至今。
经济发展:2004年,全乡完成工农业总产值5852万元,财政收入34.4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70元。创建安产值达1亿元,带动全乡近三分之一的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从事二、三产业。农业综合开发方面,发展种植了病黑李、日本白凤水蜜桃、早钟枇杷等名特优水果以及铁观音。全乡种植反季节蔬菜面积达3500亩,反季节蔬菜在闽清、福州等市场享有盛誉,成为该乡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2004年,整修了202省道,逐步完善了村镇规划、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
荣誉成就: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红星乡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2024年1月,红星乡被命名为福建省卫生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