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巴乡隶属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仲巴县,地处仲巴县西部,与尼泊尔接壤,距离仲巴县城约110公里。全乡总面积约3716平方公里,人口约1000人。乡人民政府下辖扎次、归宗、玉来、布穷4个村委会。
地名由来:“霍尔巴”在藏语中意为“游牧人”,这一名称反映了当地牧民逐水草而居的传统生活方式。
历史沿革:1961年设立霍尔巴乡,隶属于帕羊区。1970年改建为人民公社,1984年恢复乡建制。1989年西藏自治区进行撤区并乡工作时,保留帕羊区及下辖的霍尔巴乡。1999年撤销帕羊区,霍尔巴乡直属于仲巴县。
经济与产业:霍尔巴乡以畜牧业为主要经济支柱,牧民主要牧养牦牛、绵羊和山羊等牲畜。受高海拔和寒冷气候影响,当地草场资源有限,畜牧业生产模式以传统游牧为主。
自然环境:霍尔巴乡地处高原腹地,海拔高,气候严寒干燥。乡域内分布有广袤的高寒草原,部分区域属于边境地带,自然景观雄浑苍茫,生态较为脆弱。
人文与社会:全乡居民以藏族为主,主要从事牧业生产。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条件受限,霍尔巴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近年来在交通、通讯和民生基础设施方面有所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