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乡位于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东南方,距县城12公里。此地名为“洛吾库吾克”的转音,意为“大门”,因地处叶城县最东边、曾修建大门而得名。洛克乡东与和田地区皮山县交界,西与伯西热克乡为邻,南与宗朗乡相接,北部与阿克塔什农场接壤,全乡分为洛克、卡尔巴什曼、博尔三大片区。
洛克乡地势南高北低,东、南、北三面靠近戈壁滩,光热资源十分丰富,形成昼夜温差大、无霜期短的独特气候。这种气候条件十分适合石榴、核桃等特色林果业以及棉花等经济作物的生长。全乡土地面积140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7万亩,人均耕地2.5亩,属农业乡,种植业以小麦、棉花为主。
全乡辖13个行政村,53个村民小组,共3131户14870人,其中维吾尔民族占全乡总人口的98%以上。洛克乡地理位置优越,依托315国道,交通较为便利。
经济方面,洛克乡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粮食总产量15088吨,人均占有粮食1010公斤。土地沙碱性大,十分适合棉花种植,是我县的产棉大乡之一。此外,全乡有大棚226座,拱棚100亩,已形成6村4组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林果业面积2万余亩,包括杏11400亩、石榴6306亩、核桃4923亩,逐步形成了5村4组石榴丰产园区、9村2组和13村杏树丰产园区。畜牧业方面,上年末牲畜存栏52300头(只),其中大畜7428头,小畜38382只。
文化旅游方面,洛克乡拥有艾肯博依遗址。该遗址位于皮山路段洛克乡处20公里315国道东南1公里处,年代不详,2017年调查备案,保护级别为县级,保护单位为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历史沿革方面,洛克乡于1972年设立洛克公社,1984年改为洛克乡,沿用至今。全乡正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经济支柱产业,全面落实人均1亩千元田、人均1亩精品园、户均100只家禽、户均有1人外出务工或从事二、三产业、全乡年均出栏10万头(只)牲畜的“五个一”工程,力争实现人均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的奋斗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