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台子满族乡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的东北部,其地名源于村旁一座明代圆柱体式烽火台,因台呈圆形,故得名“元台子”。尽管乡政府驻地于1969年迁至药王庙,但这一富有历史底蕴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该乡东邻双树乡,南接古城街道,西与华山镇、白塔乡接壤,北与葫芦岛市连山区相连,全乡总面积111.5平方公里。乡人民政府设在药王庙和田家屯两村之间。2005年,元台子满族乡辖有四方、英昌、灰山、五家子、药王庙、田家屯、元台子、八里、姜女共9个行政村。同年末,全乡总人口为18533人,其中农业人口18056人,非农业人口47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1‰。
在农业方面,2005年全乡耕地面积达2126公顷(折合31890亩),米豆总产量达到14000吨;拥有果树40万株,水果产量4000吨。养殖业也颇具规模,年内奶牛存栏500头、羊7000只,禽类饲养量超过10万只。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807元。此外,全乡还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投入资金60万元,完成土石方6万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000亩,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生产的稳定性。
工业方面,2005年全乡拥有各类企业210家,实现总产值36520万元,利润总额2289万元,缴纳税金327万元。乡党委政府将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当年成功引进兴城市灰山钼矿、葫芦岛众鑫仪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总引资额超过3700万元,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元台子满族乡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境内的杏山长城和台子山烽火台,均于2014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古迹见证了当地的悠久历史,也为研究明代边防体系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在历史沿革上,1932年元台子一带属兴城县白塔村;1948年解放后设立第四区,驻地下元台子;1956年分属白甸子、英昌、八里乡,后合并为元台子乡;1958年并入兴城镇人民公社;1961年从兴城镇析出,成立元台子人民公社;1983年改设元台子乡;1985年1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改为元台子满族乡,延续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