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田镇坐落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西南偏西方向,北纬25°01′,东经117°49′,距安溪县城54公里。东北连接长卿镇、蓝田乡,西北与祥华乡接壤,西南与龙涓乡毗邻。全镇总面积96平方公里,下辖芦田、鸿都、招坑、内地、红村、朝阳、三洋、云山、石盘、福岭10个行政村及1个国有芦田茶场,总人口1.63万人。
地名由来:芦田由来说法有二。一、清末著名诗人林鹤年在诗集《山园集》中写道:“余乡万山环耸,虚其中,形如香炉,初名炉田,又名胪传。”1959年建农场,而后改为茶场,取谐音改“炉”为“芦”,称“芦田”。二、芦田村有东山、外洋、大克三个自然角落,分别居住着林、王、颜三姓氏。据宗族记载:林尚孙于元至正年间(1341—1367年)入东山肇基,称其地为“胪传”。王氏儿于1404年入外洋(大宅)肇基,称其地为“彭溪”。颜正辉于明朝徙居大克,称其地为“炉田”。随着时间的推移,三个角落统称“芦田”,地名至今沿用。
历史沿革:芦田在元、明、清各历史朝代均隶属于安溪县积德乡崇信里。民国时期隶属于新崇龙区、第四区、第三区、崇新区、西洋镇福岭保。1949年后隶属崇新区、第七区等。1958年10月隶属于西坪公社。1961年8月隶属于西坪区,区辖芦田公社。1959年10月在芦田大队东山自然村建置芦田畜牧场,1961年9月改称芦田农场。1965年12月龙涓招坑社办场、西坪社办场与芦田农场合并,称安溪县芦田茶场,实行“以场带队”。1984年8月由场辖区建立安溪县芦田乡人民政府,乡与场并存。1991年11月升格为镇建制,镇与场并存,称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
经济发展与特色产业:芦田镇以茶产业为特色,境内气候适宜茶树生长,全镇茶园面积1.5万亩,年产乌龙茶1500吨,涉茶户数达95%,是全县乌龙茶主产区之一。芦田乡改为镇建制后,将芦田街延长建设,为突出茶叶知名度,易名为芦茗街。街中设有中心农贸市场,分北街与南街,总长2000米,有180多家较为规范店铺,每逢农历一、六为集市圩日,附近村民前来赴圩。茶叶登场时,县内外客商云集购茶,热闹非凡。此外,水稻播种面积8400亩,年产量2887吨,水果主要有柑桔等。主要土特产有笋干、苦菜、蕨干。
自然资源与旅游资源:芦田镇拥有可供开发的各类资源。旅游资源主要有二处:一是内地村保存着面积400多亩的原始森林,林中树种繁多,古树参天,溪流淙淙,繁衍着多种珍奇动植物,适宜开发森林公园供游赏观光、避暑休闲;二是紫云山,海拔1341米,因清晨紫云缭绕而得名,山势雄伟、奇峰突兀,集“朝圣、旅游、度假、避暑”为一体。区域内还蕴藏着铅、锌、钨、煤等矿藏,尤其是招坑、石盘村的高岭土资源储量大、品质高,是建材业的优势材料。紫云山上生长着娃娃鱼、石菇、金线莲等珍奇动植物。
荣誉与保护单位:2023年5月,芦田镇被确定为2024年度泉州市乡村振兴整镇推进“五好”乡镇。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芦田镇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芦田茶场(位于芦田镇芦茗街8号、招坑村中堀69-71号)和王直道墓(位于芦田镇招坑村头堀,年代为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