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拉托乡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西部,乡人民政府驻沙拉托村,因此得名。在哈尼语中,原称“阿撒拉托”,其中“阿撒”意为一种绒毛颇多的竹子,“拉托”则指深谷。由于该地历史上毛竹繁盛,且地势起伏、沟谷纵横,故得名“阿撒拉托”,后演变为今日的沙拉托。
沙拉托乡地处东经102°31′至102°38′、北纬23°03′至23°09′之间,东邻牛角寨乡,南连俄扎乡,西与绿春县戈奎乡接壤,北与红河县阿扎河乡毗邻。全乡国土面积为102平方公里,距县城南沙68公里。境内地貌以喀斯特地貌为主,整体地势呈东北高、西南低的特点,最高海拔1926米,最低海拔700米。年平均气温约16.5℃,年降雨量在1200至2000毫米之间。全乡现有耕地面积11580亩,其中水田8079亩,旱地7483亩。全乡下辖阿嘎、富寨、草果洞、漫江河、牛倮、坡头、小窝中7个村民委员会,共48个村民小组。
沙拉托乡是一个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乡镇,2002年总人口为20606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比高达98.4%。少数民族人口为20584人,哈尼族9738人,占总人口的47.26%;彝族10832人,占总人口的52.57%。历史上,沙拉托乡在明清时期属临安府纳楼茶甸长官司辖地,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后归纳楼甸长官司太和里和勐弄掌寨永善里管辖。1922年至1949年,属建水县太和乡和勐弄乡。1951年属新民县太和乡和勐弄乡。1970年,从牛角寨区划出坡头、漫江河、富寨、阿嘎、草果洞5乡,成立曙光公社。1972年,曙光公社更名为沙拉托公社。1984年4月改为沙拉托区,1988年1月正式改为沙拉托乡。
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沙拉托乡历史上曾长期受土司统治,人民生活困苦。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全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2002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2276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0.66万元,乡镇企业总收入674.5万元,农村储蓄存款453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34万元。粮食总产量为6784吨,农民人均纯收入688元,农民人均有粮314千克。群众的发展意识和科技意识不断增强,科学养猪、稻田养鱼、沼气等实用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全乡现有初级中学1所,小学校点27个,中小学在校生2898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73%。医疗卫生方面,有乡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7个,乡村医务人员24名。乡村文化生活健康活跃,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持续加强,全乡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