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星乡,位于石柱县城西南部,距离县城约18千米,全乡总面积102平方千米。三星乡的名字由来富有诗意:乡政府驻地附近有3个天然形成的土堡,形似天上的三颗星星,而在3个土堡之间,又有一块形如弯月的田块,因此得名“三星伴月”,三星乡即由此得名。
三星乡下辖雷庄、石星、观音、三树、五斗、下塘6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三星半月。全乡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属于典型的山区农业乡。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
三星乡有着清晰的历史沿革。1942年以前,该区域大部分属丰都县德建乡。1942年5月划归石柱县湖海乡,同年7月,将丰都县划入的部分与石柱县下路镇划出的三元、雷庄合并,正式设立三星乡。1958年9月改为三星公社,1983年11月恢复为三星乡。2001年区划调整后,原三星乡与五斗乡的平安、五斗、风光、中院、万宝、下寨等村,以及三树乡的龙池、三树、滑石等村合并,形成了现在的三星乡行政区域,全乡总人口约1.65万人。
三星乡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位于雷庄村高歇组的高歇民居,建于清代,是典型的古建筑,2011年被列入石柱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同样位于雷庄村三元组窖塘的秦德升合葬墓,建于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属于古墓葬类文物。此外,位于石星村华阳组大石堰的大石堰墓群,为清代古墓葬,这些文物古迹均于2011年12月31日被列为石柱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见证了三星乡深厚的历史底蕴。
作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的一部分,三星乡的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此传承延续,当地民风淳朴,保持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和民族特色。近年来,三星乡在保护传统文化的同时,也在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发展,努力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